一.考生必须携带山东师范大学准考证、省艺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段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晚上18:30-21:00,请当天考试的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到千佛山校区教学三楼南门集合。
三.参加声乐、舞蹈技能考试考生自备伴奏音乐,考场提供可播放MP3格式的放音设备,考试时考生将只存有考试曲目的U盘提供给考务人员。
四.考生考试期间不允许佩戴与考试无关的饰品,包括头饰、项链、手链、丝巾、胸针、胸牌、领带、领结、帽子等。
五.考试期间一律考生淡妆,不得化浓妆,女生着裙装时不可穿连裤丝袜。
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应考,不得私自调换考试时间。
原标题: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测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