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贯通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建校63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1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点145个。学校现有教职工2512人,在1489名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人数335人,副高职称人数598人,博士974人,硕士400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 %。目前学校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近年来,学校积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大力推进专业特色化建设,积极探索适应首都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自2016年开始实施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国际化培养工作,计划定期遴选二、三年级师范生,分别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台湾地区知名大学,进行教育类课程学习,以此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前教育学院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组建于2011年12月,由原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与首都师范大学原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合并而成。原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5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百年教育,始于幼学”。学前教育学院是北京幼儿教师成长的摇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精神,在深入研究幼儿园一线对教师素质规格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因材施教,制定了各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了以实践为取向的学科专业建设一体化、本硕教育一体化,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有3门国家级、2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院注重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自2012年起,已有近80名优秀学生赴欧美、台湾等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在注重理论教学基础上,学院更注重实践育人,与北海幼儿园、北京市第一幼儿园、北京市第五幼儿园、西城区棉花胡同幼儿园、空军蓝天幼儿园等70所高水平幼儿园合作建立了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自1955年以来,顺应国家发展战略,以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质量的学前教育领域优秀人才为目的,已为北京市幼教系统输送了13000余名优秀教师。目前,北京市894所公办幼儿园中,80%的园长为我院毕业生;北京100余所示范幼儿园中,85%的园长来自我院;全市共有学前教育特级教师37位,其中32位(占86.5%)毕业于我院;北京市在学前教育领域拥有5个正高级教师,其中4人毕业于本院。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鞠萍也是我院优秀校友之一。
学院拥有完备的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教育活动室、儿童行为观察实验室、舞蹈房、素描室、书法教室、绘本阅读室、0-3岁早教室、健美操训练室、多功能音乐室与微格教室等。配备有近80间琴房与200多架钢琴。教育实习基地达百所。
三、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师范)。
本专业培养适应首都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幼儿和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学前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技能、适合在各种类型托幼机构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需要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一考试及认证。
四、报考对象及录取
1.报考资格:符合当年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专业加试合格者方能报考。只招女生。
2.体检要求:要求考生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且不能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在中招提前批次分区县录取,分数优先,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60分。
五、学籍管理
1.学制:5+2
2、1至3学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4至5学年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5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通过专升本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6至7学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书。
3、依据学生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完等职业教育时提前毕业。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提前毕业者不再具有贯通培养资格。
六、专业加试
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者取得报考我校的贯通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专业加试时间:2017年7月4日8:00-11:30、13:00-17:00;加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二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5号)。关于专业加试的具体事宜请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贯通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招生面试指南》。
七、就业政策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师范毕业生原则上在北京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并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如有违约,按照北京市政府令1998年第9号规定交纳违约金。
八、收费标准及住宿安排
学费:免收学费。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650-900元/学年,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北京市教委当年批复的为准。
住宿安排:1-3学年,住宿安排在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4-7学年,住宿安排在首都师范大学。
九、办学地点
1—3学年: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
4—7学年: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或首都师范大学东二区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68902995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68450032;68416740转8022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010-80711456
网址: 首都师范大学网址:http://******.cn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cn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网址:http://******.cn/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http://www.***.cn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