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外办要求,我校现需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并实行网上申报,获得计划序列号的团组为计划内团组,未经申报或没有通过审核的团组将不予批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单位主管领导本着因事定人、按需派出的原则合理安排2017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出访应有必要性和实质性内容,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不得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
二、新政策:(1)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执行分类管理,不再限制指标,但仍须纳入计划。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专业领域进修、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2)因公临时赴港澳(指专门前往港澳,不访问其他国家和地区)团组,不限制指标,但仍需纳入计划。(3)学术交流合作以外的一般性因公临时出国任务仍执行指标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允许院系或学校内部进行调剂,原则上不予增加指标。
三、国际交流部将及时反馈北京市外办审核结果。各院系、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结果执行出访计划,在实际派出时逐案履行报批手续。
四、所有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教职工无论使用科研经费、专项经费或邀请方付费的均需申报。
五、请各院系、单位选派专人填写并打印汇总表(见附件一),由所在院系、单位主管院领导审核并盖章,于2016年12月26日(周一)至12月30日(周五)期间派专人到国际文化学院国际交流部办公室将本学院或单位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同时提交纸质汇总表、拷贝电子版汇总表。
信息录入时间安排如下:
联系人:郭广博 联系电话:68902433
孟 娇 联系电话:68901561
地点:北一区国际文化大厦南楼717、718国际交流部办公室
国际文化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