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7级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山东省外的学生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山东省内的学生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3、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于9月22日前交至保卫处户政科,由户政科统一进行办理。
4、《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5、户政科地址:南平房206,联系电话:58997128
2017年9月11日
原标题:2017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新生户口迁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