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硕博连读生的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进行,主要从我校在读三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本年度选拔硕博连读生的年级为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也可报名参加选拔。
二、选拔条件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综合素质高、有较大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参加过科研课题或已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和著作者优先。
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经发表一篇SCI(理学专业SCI文章影响因子应高于2.0)或者两篇一级学报(文章录用时间截止到录取当年3月31日前)。
(三)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课程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其中75分以下课程不超过2门(但不能低于70分),在学期间无不及格现象。
(四)具有学士学位,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招生规定。
三、选拔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位点导师组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选拔名单。
(三)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等为成员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7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位点拟选拔人员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终确定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学籍与管理
(一)经学校审批确认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作为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完硕士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学位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博士课程按培养方案执行。
(三)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全部按计划内培养,其学籍及管理办法根据相应在校身份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五-六年。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论文水平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八)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申请放弃博士学位或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不宜继续培养情况者,经学校批准后,可转为相应年级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位点招生名额包含硕博连读生和统考生,因此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荐选拔。
(二)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和名额:限于已完整指导一届博士毕业生的导师。每名导师总招生名额为1名(含硕博连读生和统考生),已接收连读生的导师不得再接收统考生报名。对承担国家级重大课题、科研任务重、学术水平高的导师,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应附相关业绩证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招收两名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和统考生)。
(三)推荐选拔名额:每个可以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点(不包括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简章公布招生数的三分之二。
(四)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把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生推荐出来。
(五)推荐结果上报前要在学院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对在选拔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硕博连读生学费缴纳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七)时间要求:各学院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前
将推荐排序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6
年
10
月
8
日
附件:硕博连读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
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