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7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我省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鲁教学字〔2014〕1号印发),现将2017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17年追加注册入学招生计划485人(包括高校执行专科(高职)招生计划录取缺额数和录取后未报到学生数)。
二、考生条件
2017年,我省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均为150分。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三、志愿设置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考生可填报1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夏季高考文理类考生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春季高考考生填报8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高校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服从调剂任何不满额的高校和相关专业)。
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填报2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单一志愿,考生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设置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设置体育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同时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如在集中录取阶段已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的一类或两类录取,不能填报注册入学志愿;如考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未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四、录取规则
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我们学院根据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并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类别,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
五、招生章程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制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学院于9月4日17:00前将本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报省厅审核,将电子版发送至xsc@sdedu.gov.cn。学校招生章程经省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六、注册入学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只进行1轮注册入学,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进行2轮注册入学。每轮注册入学均包含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二)学院审核与录取。我们学院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我们学院在每轮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七、时间安排
(一)夏季高考文理类、春季高考。
1.公布缺额计划:9月7日8: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7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9月8日12:00前;
4.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8日14:00-9月9日12:00;
5.院校下载高校调剂志愿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0日9:00-12:00。
(二)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照普通类报考。
1.第1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7日8: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7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9月8日12:00前;
(4)学院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8日14:00-9月9日12:00。
2.第2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11日8: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1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9月12日12:00前;
(4)学院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含高校调剂志愿录取):9月12日14:00-9月13日12:00。
学院按省厅要求,在9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科(高职)注册入学工作。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是我省2017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各高校和招生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严肃认真做好专科(高职)注册入学工作。
(二)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处负责。学院招生成立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备的注册入学招生录取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注册入学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及时确定预录取考生及专业,上传或下载数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公布监督信访电话,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我院将严格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严格注册入学考生条件和录取标准,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不得向未经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成功注册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垄断生源、相互诋毁等扰乱正常秩序的招生行为发生。因违规注册招生引发的任何后果由违规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