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面向山东、安徽、辽宁、河南、甘肃参加2017年全国高考的普通高中文史类、理工类毕业生。
2报考条件:①须为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②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③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详见“全国征兵网”)。
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意思就是入学学费你先交,毕业入伍后三年学费国家再还你。)
4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伍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