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根据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分为3段。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若我校未完成计划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志愿设置上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一门与我校相应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即有填报志愿的资格。若选考科目皆不符合要求则不能填报我校志愿。
我校在浙江的招生专业(类)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法学类、朝鲜语、外国语言文学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海洋科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其中,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法学类、朝鲜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不限选考科目。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的选考科目为物理、技术、化学;海洋科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的选考科目为物理、生物、化学。
在考生的录取排序上,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立即按高考投档成绩与入校后填报的志愿细分专业。
原标题:2017年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在浙江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