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
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标准
一、考试性质
本综合素质测试是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的选拔性考试,是转变传统的学科观念,打破固有的知识体系,以应用型题目为主,侧重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的能力测试。
二、制定依据
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三、考核方式
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组分别对考生进行素质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通过对考生仪表仪态、自我展示、选题作答、现场答辩、才艺展示等项目的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文化素质和特长修养。(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明自己的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考核项目 | 考核方式 | 考核时间 |
仪表仪态 | 考官现场观察 | 整个面试期间 |
自我展示 | 考生介绍自己的兴趣、爱好等 | 3分钟 |
选题作答 | 考生现场抽取题目作答 | 5分钟 |
现场答辩 | 考生现场回答考官提问 | 5分钟 |
才艺特长 | 考生展示个人才艺或特长 | 2分钟 |
四、考核标准及分值
(一)个人修养(60分)
根据考生在整个测试期间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的观察给予评分。
(二)逻辑思维(60分)
根据考生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所展示的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给予评分。
(三)应变能力(80分)
根据考生现场和考官的答辩情况给予评分。
(四)文化素质(100分)
根据考生测试过程中所展示的文化底蕴和品行修养给予评分。
(五)才艺特长(加分项,20分)
根据考生现场展示的才艺和特长给予加分,但加分不能超过20分,且加分后综合素质测试的总分不能超过300分。
原标题:2017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面试考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