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拟在浙江、上海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
学校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
学校代码:11230
浙江:
层次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范围 | 类中所含专业 |
本科 | 制药工程 | 不限 | |
本科 | 临床医学 | 不限 |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
本科 | 精神医学 | 不限 | |
本科 | 口腔医学 | 不限 | |
本科 | 预防医学 | 不限 | |
本科 | 药学类 | 不限 | 药学 |
药物制剂 |
临床药学 |
中药学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
上海:
层次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本科 | 应用心理学 | 不限 |
本科 | 社会工作 | 不限 |
本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不限 |
本科 | 护理学 | 不限 |
本科 | 精神医学 | 不限 |
本科 | 口腔医学 | 不限 |
本科 | 制药工程 | 不限 |
本科 | 药学类 | 不限 |
本科 | 预防医学 | 不限 |
本科 | 临床医学 | 不限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 | 不限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本科 | 康复治疗学 | 不限 |
本科 | 生物医学工程 | 不限 |
原标题:2017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在沪、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