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7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
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四、学院全称: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
13011
五、学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邮政编码:266100
六、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
高职(专科)。七、学院简介
学院地处美丽海滨城市青岛的崂山风景区,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学院占地600 多亩,建筑面积 24 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校园网、校园电台、电视台等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先进。学院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累计馆藏文献总量超百万册。
学院设置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酒店工程学院、烹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学院9 个二级院部,开设 38 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 13000 多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八、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九、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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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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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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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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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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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
计划 |
招生类别 |
计划 |
招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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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酒店管理 |
45 |
文理 |
15 |
旅游服务 |
旅游管理 |
20 |
文理 |
15 |
旅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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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用韩语 |
10 |
文理 |
10 |
旅游服务 |
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40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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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10 |
文理 |
10 |
旅游服务 |
6 |
空中乘务 |
30 |
文理 |
35 |
旅游服务 |
7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20 |
文理 |
|
|
8 |
财务管理 |
40 |
文理 |
30 |
财经 |
9 |
国际贸易实务 |
10 |
文理 |
10 |
商贸 |
10 |
商务英语 |
20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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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物流管理 |
40 |
文理 |
20 |
商贸 |
12 |
连锁经营管理 |
40 |
文理 |
20 |
商贸 |
13 |
工程造价 |
10 |
文理 |
10 |
土建 |
14 |
物业管理 |
7 |
文理 |
13 |
土建 |
15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0 |
文理 |
10 |
机电一体化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8 |
文理 |
7 |
土建 |
17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5 |
文理 |
5 |
机电一体化 |
18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20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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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25 |
文理 |
25 |
烹饪 |
20 |
中西面点工艺 |
12 |
文理 |
8 |
烹饪 |
21 |
西餐工艺 |
12 |
文理 |
8 |
烹饪 |
2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文理 |
30 |
信息技术 |
23 |
电子商务 |
25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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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10 |
文理 |
20 |
信息技术 |
25 |
软件技术 |
15 |
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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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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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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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
十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二)体检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2)女生身高 161—175cm;男生身高 171—186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 0.4,无色盲、色弱、斜视;(4)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
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
腿、“O”形腿;(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三)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cn/
报名及缴费时间:4 月 6 日-10 日(每天 8:00-20:00)
(四)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 30 元/生,文化课考试费 40 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费 50 元/生,合计 120 元/生(登陆报名系统,通过银联支付)。
十四、资格审核
学院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及时在网上公布。十五、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到学院现场确认
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山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或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免试入学考生提供)。
现场确认时间:4 月 15 日 8:00—16:00
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第六章考核
学院2017 年单独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采取文化基础考核、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
十六、考试说明(一)考核科目及形式
1.文化基础考核
文化基础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200 分。夏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一套试卷(夏季卷),语文满分 100 分,数学和英语满分各 50 分,总计
2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春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一套试卷(春季卷),语文满分
100 分,数学和英语满分各 50 分,总计 2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满分
2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职业技能考核或面试,满分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职业技能和素养。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具体考核内容:1)考生对报考
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的认知与了解;2)基本职业技能;3)
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职业态度、兴趣和目标定位;4)职业认同感;5)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 分,具体考核内容:
1)语言表达、逻辑思维;2)应变能力及处事能力;3)心理素质;4)身体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5)礼仪礼貌。
备注: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分为两类
①已取得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按其空中乘务专业测试成绩的 50%
折合计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②未取得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需参加单独招生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测试分为初审、整体形象、语言测试、才艺表演等四个环节(测试流程参见附件: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测试流程),满分 400 分,按其测试成绩的 50%折
合计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二)考核时间
1.文化基础考核时间
4 月 16 日上午 9:00-11:00,共 120 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4 月 16 日下午 13:00 始
3.考核地点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
599 号)
(三)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计组成,满分400 分。
(四)命题、考核与评卷
1.文化基础考核、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均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阅卷。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18 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十七、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夏季高考根据总计划数,按照不高于 1:1.2 的比例划定录取低控制线;春季高考根据各专业类别总计划数,按照不高于 1:1.2 的比例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3.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原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
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不允许和其他专业兼报,按照计划数根据总分依次录取。
5.招生计划调整:对涉及计划的调整和追加,由学院单招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6.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17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十八、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一)报名
考生需4 月 6 日-10 日(每天 8:00-20:00)登陆我院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并下载《山东省 2017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所在中学(或单位)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 月 10 日前到我院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 2017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免试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七章其它
十九、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1.理工农医专业 5000 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 4800 元/
学年,空中乘务专业学费7000 元/学年(文史、理工、春季高考考生按照此标准收取)。
2.住宿费标准:四人间 1200 元/年,六人间 800 元/年。二十、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和山东省规定的统招生
同等待遇。
二十一、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
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考生在单招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十三、按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来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需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二十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十六、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86051599
网址:http://www.***.cn(此网址为单招报名、成绩发布、录取查询的唯一网址)
邮编: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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