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7年自主招生办法
全市各初中学校及初三考生:
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我校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自全市中考分数公布后全面实施,今年不实行预约招生。
二、考生如要报考我校的,必须到我校各招生点报名并填写我校印制的自主招生志愿表,如未向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自主招生志愿表等相关手续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根据自主招生原则,我校印制了的自主招生志愿表,志愿表一式两份,一份我校留底,一份由考生保管(供学生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志愿表时参照和核对),填写完整后由学生和家长签名确认。同时,考生还要完成舟山市高中段网上志愿填报工作。
四、我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如出现录取分数并列时,参照舟教基〔2017〕19号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
五、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关高职院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志愿。面试时间:2017年6月19日(周一)上午8:30—12:00,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面试地点:普陀职教中心勾山校区。
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