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高职(专科)自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和宁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的教育、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和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建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元化入学形式,构建更加灵活多样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体系。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高职(专科)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自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惠娥
副组长:关清凡 吴伟
组 员:晁婧 王曙东 王强 赵鹏 杨贺绪 张翠玲 郭莹 马有良 赫利强
钟二宝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各项决策,审定自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章程,决定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等重大事宜。
2、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关清凡
成 员:晁婧 李磊 赵林 冶粉琴
主要职责:根据自主考试招生方案和管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和招生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拟定自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统计分析各年度自主招生情况并拟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根据上级领导决策严格落实各项招生相关的基础性工作。
3、自主考试招生考务组:
组 长:吴伟
副组长:王强
组 员:郭燕霞 闫海涛 各二级学院考务秘书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面试考务工作,包括出卷、考试组织、阅卷、成绩汇总等工作。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在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30-12:00
(2)面试:
考试内容: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礼貌修养、处理分析问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
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下午14:00-18:00
4、自主考试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葛占祥
副组长:宋尚军 刘志明
主要职责:负责自主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参与复核录取名单,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
5、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任工厂
副组长:闫文才
成员:后勤集团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自主考试招生考场水电保障,确保考试的正常运行。负责安排专门保卫人员于考场值班,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6、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下,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50 | |
合 计 | 150 |
|
四、报名办法
报名条件:已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5日—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B-416室)
3、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自主考试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我校招生http://www.***/zhaosheng/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7年高考考生报名表(此表考生须持高考报名顺序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站下载)
(4)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5)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退役士兵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和技能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我校要求携带的原件于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就业处。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为文化素质考试和面试。除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在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30-12:00
2、面试:满分100分
(1)考试内容: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礼貌修养、处理分析问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下午14:00-18:00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学校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www.***/zhaosheng/。
六、录取办法
自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依据招生计划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3日内到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七、报到与后续管理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7500元/年,住宿费及其他费用与学校2017年其他招生形式录取的高职(专科)生相同。参照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同时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多项奖项。
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额度为8000元/年。
八、监督机制
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自主招生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九、重要的时间节点
2017年4月上旬,公布《宁夏理工学院高职(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4月5日-4月7日,现场报名确认。
2017年4月15日,文化素质考试。
2017年4月15日,面试。
2017年4月22日前,公布考生的总成绩。
2017年5月底前,完成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报考试院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本方案自执行之日起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宁夏理工学院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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