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原则及标准是什么?
答:(1)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自治区内高等院校毕业生。(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3)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答:(1)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2)各高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由院校初审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院校申报的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将求职补贴资金拨付到指定的银行,由银行直接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3.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一是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 三是国家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 四是事业单位招聘 五是自主创业 六是应征入伍 七是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到企业见习 八是灵活就业。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年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各地、各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采取以贴息为主、补助为辅的方式,优先支持其产业发展项目。(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3)企业每吸纳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治区财政一次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5000元,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市、县一次性再给予企业补贴2000元。(4)农业企业吸纳农业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财政连续2年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5)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5.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家评审、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6.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答: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7.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四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2年。招募仍按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9.“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有哪些?
答: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重点是志愿为农村基层服务的当地生源毕业生,对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适当予以照顾。鼓励农、林、牧、渔等专业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支农、扶贫服务项目。
10.“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4)年龄在27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
11.“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是多少?
答:“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不实行捆绑参保)。
12.“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3.“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有哪些?
答:(1)宁夏各普通高校近三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的近三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4.“大学生村官选聘” 有哪些条件?
答: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3)近3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4)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经服务单位推荐。
15.“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待遇和保障政策有哪些?
答:(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级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自治区财政支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统一按月发放。(3)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任职未满一年离岗的,将安置费从其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4)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且在聘期内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7)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8)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宁夏所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6.什么是“特岗教师”计划?
答: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安排部署,自2006年起,我区组织实施了特岗教师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7.“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应聘者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等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1)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初中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国家“特岗计划”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宁夏参加过支教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3)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宁夏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地方“特岗计划”定向招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在设岗县(区)连续任教满三年以上且在岗的聘用教师。地级市直属学校聘用教师纳入学校所属地报名招聘。
18.“特岗教师”计划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答: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19.参加“特岗教师”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答:(1)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20.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答: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需要的地方锻炼成才、贡献力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我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的乡镇从事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2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10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生活补贴待遇是多少?
答:全国项目志愿者补贴、保险、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支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直接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宁夏地方项目志愿者补贴、保险、体检费由宁夏地方财政支持,由自治区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银川市地方项目志愿者补贴由银川市地方财政支持,由银川市团委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1)志愿者生活补贴。全国项目志愿者和宁夏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我区各服务县志愿者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20元,三类区350元。非艰苦地区(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没有津贴。银川市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贴参照宁夏地方项目执行。(2)志愿者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每年发放2次。全国项目志愿者的交通补贴,根据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标准发放 宁夏地方项目志愿者和银川市地方项目志愿者为每人每次200元。(3)志愿者保险费。全国项目志愿者和宁夏地方项目志愿者保险由自治区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35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4)志愿者体检费。志愿者体检费为每人200元,并按照体检要求专款专用。(5)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各服务县财政要向县项目办提供每名志愿者每年不低于200元的管理经费,确保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鉴于目前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较低,各服务单位要给予志愿者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贴。
2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答:(1)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予以保留,服务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 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宁夏本地公务员定向考试。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简章。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
2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国家财政给予贴息扶持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3)享受创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一次性给予6000元创业补贴。(4)免费创业培训: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政府补贴培训职业目录,使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高标准、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并参加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切实提高创业就业能力。(5)提供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25.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
答:实习对象为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称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单位以县、乡级事业单位为主,优先安排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一年。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26.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的生活补贴有多少?
答:毕业生实习期间由自治区财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实习所在地低工资。
27.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的实施部门及选派办法有哪些?
答:(1)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2)毕业生到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实习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选派,实习毕业生考勤考核、生活补助发放等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负责办理。(3)毕业生到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实习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选派、属地管理原则自行安排辖区县(市、区)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市、县(区)实习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的毕业生在岗人数及考勤考核情况予以核拨。(4)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采取网上发布信息、毕业生自愿报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派、实习单位管理、财政发放补贴的办法进行。
28.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单位。
29.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30.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由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3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答:(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3)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32.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有哪些?
答:(1)每年上半年,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组织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挥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2)每年秋季,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3)每年冬季,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4)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要是加强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创业培训、强化就业援助等。
34.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答: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在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免费享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3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答: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实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36.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重点服务有哪些?
答:(1)以登记失业、求职困难的毕业生为重点,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专门台账,确定专人联系,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了解情况。(3)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需求信息。
37.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答: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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