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为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补偿计划单位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应届生需符合我校推免生条件。
二、陕西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内(1人)、化学类(2人)、无机化学/物理化学(1人)。东北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数学/统计学(1人)。
三、若所学专业与以上接受专业相近拟申请补偿计划,需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于9月18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四、若拟申请人数大于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将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组织选拔,按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附件一:补偿计划申请表
( )大学补偿计划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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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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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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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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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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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排名 |
| 平均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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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四、六级考试 情况 |
| 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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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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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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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或译文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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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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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愿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