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在2017年3月27日至4月1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国家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1寸免冠蓝底近照电子版(U盘拷贝)
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只限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应认真阅读自治区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和本章程,并认真填报志愿。
为方便考生,面试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四、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日
五、考试时间
4月8日上午,每场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中场休息30分钟。
语文 8:30-10:00 数学 10:30-12:00
六、考试地点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七、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
八、考试科目及分值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九、培养方式及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金以及就业推荐等方面享有国家规定的高职大学生同等待遇。
十、其它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已被学院录取且按规定到校报到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已被录取,但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院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照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考生及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自主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学院将计划调整到普通高考统招批次录取。
十一、《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可见学院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
十一、以上内容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