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原则
按照《内蒙古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执行。
三、实施范围
生物学一级学科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的所有导师全部指标名额均可实行“申请-考核制”。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如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将不再参与后期招生。
四、考核要求
按照《内蒙古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均采用面试问答方式(各研究方向或博士生导师可根据本方向的特点,也可增加笔试、做实验等方式)。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在《内蒙古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增加如下选拔条件:考生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与其报考一级学科(专业)相同或密切相关。录取前应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生命科学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戴云柯老师收。邮编:010021;联系电话:0471-4992944。
2.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以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组长、学院教务办主任为副组长,由本方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和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通过学院领导小组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以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组长、由本方向所有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若本方向博士生导师不足5名,可聘请本方向有经验的硕士生导师参加“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网上报名并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及外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大学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
(2) 考核方式:均采用面试问答方式。考核小组秘书认真仔细记录考生回答问题的细节,考核的所有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3) 计分方法:每位专家独立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外语成绩和综合考核评分,取平均值为该科目总成绩(从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4) 合格的基本要求:外语成绩、综合考核评分合格线均为60分。
(5) 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考核评分排序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若报考导师名额受限,考生可调剂到其他导师处。
七、监督和复议
学院领导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
学院受理投诉、申诉的电话号码为0471-4992944,地点为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八、本实施细则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