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精神、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研发[2017]4号)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总则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7年“光学工程”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并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2、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负责复试考生的报到、资格审查、证件核对等工作;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复试细则,包括复试工作方法、评分标准等,并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三、学校已下达的招生指标:
2017年“光学工程”学科实行等额复试,具体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专业 | 招生计划 | 复试名额 |
合计 | 推免 | 统考 | 专项 | 合计 | 推免 | 统考 | 专项 | 调剂 |
光学工程 | 12 | 3 | 9 | 0 | 12 | 3 | 9 | 0 | 0 |
复试通知书于复试资格审查时直接至尚贤楼400领取,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由学院两名以上教师签字确认备案。
四、复试对象及时间安排
1、 满足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2、推荐免试考生已经复试并进入拟录取名单,不参加本次复试。
2、 参加复试考生以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学校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
4、 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于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到尚贤楼400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所需材料:
1) 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复试资格审查表》;
2) 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非应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 加盖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6) 思想政治品德考察表(政审表),需加盖政审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大学英语CET-4、6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9) 复试费80元/人、体检费20元/人,合计100元/人,开具正式收据;
5、发放复试通知及体检表:体检表由本人粘贴照片,加盖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骑缝章。
6、如果材料缺失,考生本人需出具书面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4月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7、3月25日(周六)下午13:30-14:00,在明德楼S603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30分。下午14:00-17:00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另需自备无线耳机及5号电池2节(考场不提供无线耳机)。
8、 考生于3月27日(周一)下午13:20前到尚贤楼409(侯考室)等待13:30于尚贤楼417参加面试。
五、复试内容
1、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听力、口语)、从事科研的能力或潜力、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2、 复试内容及安排:复试总分满分300,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满分30分、外语口语满分20分, 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及知识面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大纲已在我校研究生网站公布。
3、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内容 | 分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英语听力 | 30 | 3月25日13:30—14:00 | 明德S603 |
专业课笔试 | 电子技术 | 150 | 3月25日14:00—17:00 |
面试 | 英语口语 | 20 | 3月27日13:30—15:30 | 尚贤楼417 |
平时成绩 | 20 |
创新及应用能力 | 40 |
专业知识及知识面 | 40 |
六、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教育部、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
1、 同等学力加试有一门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累加所得。
6、根据总成绩排序,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定名次,结合本学科招生名额给出明确的复试意见(“建议录取”、 “建议不录取”),在2017年3月31日(周五)前将《复试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部。
7、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在2017年6月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档案由我校保管、不予退回。
七、关于调剂生的复试办法
1、本学科点暂无调剂名额。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 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通知、复试结果等信息。
4、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九、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细则的解释权在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1日
原标题: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