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和经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院秉承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恪守“正德厚生、笃学敏行”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朴实、奉献”的优良院风,发挥综合办学优势,强化办学特色,致力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学院现设人文系、外语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与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工学系、美术系、音乐系等8个系科,涉及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共计有36个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专业,学院在校生近8000人。为适应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在江苏省教育厅、丹阳市委市政府的倾力支持下,在丹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力配合下,于2015年启动了丹阳校区建设工作。学院丹阳校区校址位于丹阳市正德路 8 号,占地总面积 900 亩,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38.75 万平方米。自2017年9月开始,学院每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将到丹阳校区学习和生活。丹阳校区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集智慧化、生态化、人文化、现代化于一体的大学校园。
丹阳校区
齐梁故里、全国百强县级市列第16位的丹阳,是一座有着2400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古城,这里人文荟萃,教育底蕴深厚,先后诞生了马相伯、吕凤子、吕叔湘、匡亚明等多位著名教育家。丹阳的现代工贸十分发达,拥有各类上市企业41家,国家级品牌产品32个,是亚洲大的铝箔、人造板生产基地,是世界大的镜片生产基地,素有“中国眼镜之乡”的美誉。中北学院迁址丹阳办学,将会促进双方共赢互惠互利更好更快地发展。
中北学院丹阳校区总占地面积900亩,总投资约30亿元。建设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将于2017年7月交付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15.04万平方米,各类教学、行政用房功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保障充分,能满足2017级与2018级共5000名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要;二期工程将于2019年7月交付使用,将可容纳10000余名在校学生。
办学特色
构建精英化成长摇篮:强化部培养模式
强化部旨在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通,具有一定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为研究生培养输送高质量、高素质的生源。强化部学生入学两周后,在明确学涯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强化部共招三大类专业,分别是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电子信息类,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生可选择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学生可选择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旅游管理等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可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畅通人性化培养途径:专业转换政策
学院为学生提供人性化的专业选择政策,学生可在入学满一个学期后,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间不得互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编导专业、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不得转专业。
搭建国际化学习平台:海外留学培养政策
学院积极鼓励在校学生赴海外大学进行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学习,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生活体验、扩大视野、增加就业机会的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目前,学院已与英国考文垂大学、英国洛桑比亚大学纽卡斯尔商学院、英国林肯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英国奇切斯特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美国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学、美国宾州爱丁堡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意大利乌迪内大学、法国雷恩商学院、日本九州外国语学校等高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出国留学和短期交流学习创造机会,着力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目前我院已有多名同学通过该平台出国深造。
办学成效
学院围绕“精细化管理,精致化教育,精品化活动,精准化帮扶”的理念推行“辅导员知心工程”,积极为学生搭建各种平台,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大学生电影节、商务营销策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校园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学生社团、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氛围浓郁。
近年来,学院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比赛等大赛中,共有学生107人次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232人次获省级奖。共成功申报了96项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十二五”期间,共有718名学生考取南京大学、复旦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国内多所知名大学的研究生,有218名学生赴海外剑桥大学、爱丁堡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知名学府留学深造。
学院先后多次被省内外主流媒体评为“江苏省受欢迎的独立学院”、“江苏省受关注的独立学院”、“江苏省十佳独立学院”。
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7招生计划(江苏省外)
注:以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江苏省)
注:以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参考数据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6年江苏省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6江苏省外各省录取分数线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现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共计有36个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专业,学院在校生近8000人。
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以英语语种为准。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加3分,A加2分,B+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 →A+C→AC→B+C→BC→C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语数外三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语数2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编类、播音类、体育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音乐类、美术类、广编类、体育类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播音类必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
第八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类,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被我院认定为合格)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报考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2017年我院招收的各类新生(除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新生)在丹阳校区学习。其中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学年在仙林校区学习,大三、大四学年在丹阳校区学习。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5-85898048,学院网址:http://www.***/。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学院代码:江苏招生代码1808,全国招生代码13906
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丹阳校区:丹阳市正德路8号
咨询热线:(025) 85898048
QQ咨询群:
微信平台:南师中北招生在线
学院网址:http://zb.***.cn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4000元/学年,理工 科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为16500元/学年。
微信平台:南师中北招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