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
3.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8:00至10月25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5.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6.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他限项规定详见科技部通知。
7.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t.gov.cn。如果有新用户需要注册账号,请将个人的姓名、手机、固定电话、邮箱、职称、职务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单位联系人邮箱(jck@***.cn)。请申报人填写项目预申报书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专项的形式审查要求。我校的申报材料需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推荐,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在10月10日前告知科研院计划管理科。申报的截止时间以省科技厅的通知为准。
科研院联系人:张开杨,张华荣;联系电话:85891182;邮箱:jck@***.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