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复查。现将有关专转本新生入学报到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成立由学院院长牵头,班主任、辅导员及从事学籍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复查机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到人。
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流程
1、在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应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新生信息核对表》及《新生照片核对表》,对照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高考图像信息和学生本人,按“六对照”的要求进行核对。
2、核对内容如下:
(1)核对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与《新生信息核对表》、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2)核对《新生照片核对表》上的照片是否为报到学生本人;同时核对新生所执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书上照片是否为报到学生本人。
(3)核对新生所执身份证号码与《新生信息核对表》中的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
(4)核对新生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专科毕业证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新生信息核对表》中所列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5)核对《新生信息核对表》上的报到号与录取通知书右上角的编号是否一致。
4、核对无误的新生,由本人在《新生信息核对表》与《新生照片核对表》上签名,表示信息核对无误。各学院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加盖“已报到”章。
5、根据教育部新通知要求,为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各新生班主任要在报到现场使用手机采集新生的图像信息,并于9月6日前再次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新生图像、新生报到时采集的图像,新生纸质档案中的图像信息与新生本人进行复查。
6、各新生班主任完成本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后,要在《新生信息核对表》与《新生照片核对表》上签名确认复查工作完成。
7、新生报到结束后,请各学院立即联系未报到新生,并保存相关联系记录,如新生明确表明放弃入学资格,请新生传真放弃入学资格的说明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8、如有参军入伍的新生,各学院要及时向教务处上报,并协助新生完成保留入学资格的手续。
9、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将已签字确认的《新生信息核对表》、《新生照片核对表》、新生报到情况总结(格式见附件一),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教务处。
10、教务处根据报到情况在学信网上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三、不予报到的情况
1、不能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的专转本新生,不予报到。
2、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的新生,不予报到。
3、无录取通知书与准考证的新生,不予报到。仅带两者其一的,在核对新生姓名、照片、身份证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让学生暂时办理住宿手续,待材料补齐完成新生入学审核后,才可以正式报到。如准考证遗失,可返回新生所在专科学校开具证明。
4、各学院在复查工作中,如发现新生有任意一项信息不符,则不予报到,并及时联系教务处,带领学生及相关材料到教务科进行复查。
四、教材订购
因学校不再负责统一供应教材,全体学生均需要根据修读课程的教材书目,自行决定教材购买方式。
为保证新生正常上课的需求,学校已与新华书店(学校经招标确定的推荐供应商)校内代办点协商为新生预备了教材,如需要在新华书店校内代办点购买教材,请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日17点前将教材订购情况报新华书店校内代办点(教学楼南A114室),9月3日下午发放教材。
五、新生基本信息采集
因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工作要求,需要采集学生的个人数据信息(信息格式见附件二)。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班级进行信息采集,并于9月6日前将《2015级专转本新生信息采集表》按班级发至教务科邮箱(jwk@***.cn)。
附件1:新生报到情况总结(样表).doc
附件2:2015级专转本新生信息采集表附件【附件1:新生报到情况总结.doc】
教 务 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