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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2016年09月28日09:11  宁波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学校构建“六位一体”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2017级起,我校硕士新生将执行新的奖助标准,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增至1.5万元)以及国家助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具体如下:

类别

奖励/资助等级

金额(元)

比例

备注

国家奖学金

等次

20000/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3%左右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15000/

10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或211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以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二等

8000/

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其他毕业于985或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

三等

4000/

除上述一、二等之外的新生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等

12000/

20%

 

二等

8000/

60%

 

三等

6000/

20%

 

国家助学金

 

6000/

100%

 

绣山清寒优秀奖学金

 

3000

9

 

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

 

3000

6

 

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6000/

50

 

华夏新生助学金

 

2000/

12

 

“三助”岗位津贴

助教

300/

100%

一年级,按每年10个月资助

助研

300/

100%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助管

400/

2%

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2%以内,按每年10个月资助

 

 

    2、在校研究生还可申请学校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科研成果奖等项目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类 别

等次

奖励金额(元/

名额

备注

曹光彪科研成果奖

一等

10000

5

 

二等

5000

18

 

三等

2000

20

 

“卓创”科研成果奖

 

300-3000

根据实际成果数奖励

奖励高级别论文和成果知识产权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800-3000

每年100项左右

分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10000

根据团省委规定

 

 

    3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对不同级别的竞赛获奖予以一定奖励。

 

获奖级别

奖励标准(元)

学生(每队)

指导教师(每队)

国家级

一等奖

4000

20000

二等奖

3000

12000

三等奖

2000

8000

省级

特等奖

3000

10000

一等奖

2000

6000

二等奖

1500

3000

三等奖

800

1000

 

 

    4、在校研究生参加国(境)外访学合作交流项目,学校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各学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学校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另行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学校资助基本标准如下:

 

 

资助类别

资助项目

台湾

地区

港澳

地区

亚洲国家或地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

A

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一般一周)(元/次/人)

2000

3000

3000

5000

 

国(境)外高校暑期学校和短期研修(一般1个月)(元/次/人)

4000

5000

5000

7000

C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访学交流、课题研修(一般一个学期)(元/次/人)

8000

10000

10000

15000

D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课题研修(一般一学年)(元/次/人)

10000

15000

15000

20000

 

    5、学校通过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原标题:2017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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