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校 簡 介
閩南師範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大學,前身為漳州師範學院。由原龍溪師範學校於1958年春設立師範大專班發展而來,同年9月在師範大專班的基礎上成立漳州大學師範學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學師範學院的基礎上建立漳州師範專科學校。1963年在周恩來總理的親自關懷下,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漳州師院、廈門師院、南平師院、泉州師院合併組建而成,與當時的福建師範學院形成福建省“一南一北”的本科師範教育格局。1966年,學校因歷史原因被迫停招。1977年,又先後經歷了龍溪師範大專班、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等辦學歷程。1986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複辦福建第二師範學院,並改回原漳州師範學院校名。
複辦以來,我校緊緊抓住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歷次重大機遇,不斷加快改革與創新步伐,辦學水準實現了三次重大跨越:1987年恢復本科專業招生,1992年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順利通過教育部首批師範院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實現第一次跨越; 200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增列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實現第二次跨越;2007年被列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2008年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準評估,2009年獲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012年獲得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專案,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同時本科專業列入本一批招生,實現第三次跨越。
學校堅持以本科教育為主體,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適度發展繼續教育和留學生教育。現有18個教學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1000余人。設有62個本科專業,建立了4個一級學科碩士授予點,30個二級學科碩士點,2個專業碩士專業授權類別(19個學科領域),4個博士人才培養方向。
學校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堅持“培、引、聘”並舉,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質良好、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1136人(含雙聘教師),其中具有正高職稱的164人,副高職稱的318人,具有博士學位的309人。教師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0人,閩江學者6人,1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人入選“福建省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人才項目”,7人入選“福建省百千萬人才工程”,13人入選“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9人入選“福建省高校傑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畫”,另有省級以上優秀專家、教學名師、師德之星等40餘人。
學校堅持品質立校方針,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育品質穩步提升。目前主持福建省“十二五”教育綜合改革重點專案“地方政府統籌下‘三位一體’教師教育改革試點”,以及“優秀閩南文化文科人才培養計畫”等4項福建省“十二五”教育改革試點項目。擁有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案2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案7個,省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實驗區7個,省級精品課程23門,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5個。
學校堅持學術興校戰略,以提升科研創新和社會服務為目標,加強學科、人才隊伍和科研建設。建有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3個省部級人文社科基地、3個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1個省級特色重點學科、4個省級重點一級學科、6個省級重點二級學科、6個科研創新平臺,建立了21個研究院所。
學校重視高新技術與應用開發研究,堅持科學研究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以協同創新為導向,以省校兩級創新平臺建設為抓手,實施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促進產學研用一體化,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利用學校技術、人才和資源的優勢,與地方企業開展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為地方經濟和文化發展服務。
學校積極開展對外合作交流。目前已與美國、英國、德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積極開展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研究,與臺灣明道大學、中州科技大學 、世新大學、屏東教育大學、新竹教育大學等高校均保持著良好、穩定的校際交流關係。與臺灣明道大學合作開展廣播電視學(影視多媒體技術方向)等5個專業的“校校企”閩台高校聯合培養本科人才專案,與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合作招收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與朝陽科技大學合作招收經濟學專業學生,促進了學校與臺灣高校間的密切聯繫。
學校秉承“博學、明理、礪志、篤行”校訓,根植閩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國,為社會輸送了大批優秀專門人才。建校以來,學校共培養各類畢業生近7萬餘名,他們在各自崗位上勇於拼搏,建功立業,贏得了廣泛讚譽。党和國家領導人方毅、彭沖、彭佩雲,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領導,曾先後為學校題詞或到學校視察和指導工作,對學校的發展成績給予充分肯定,並對學校的未來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歷屆黨政主要領導都親臨學校現場辦公,全力支持學校的發展。
目前,學校正全面深化改革,加強內涵建設,大力實施中長期事業發展規劃,著力推進“品質立校、學術興校、人才強校、特色辦校”四大重點工程,朝著建設特色鮮明、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師範大學的奮鬥目標大踏步前進。
一、報名
(一)考生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類。
(三)報名流程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和繳費。
1.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cn/)”流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資訊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佈,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以下材料供工作人員核對:
A.網上報名編號
B.身份證件
C.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列印《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四)報考地點
受教育部委託,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連絡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連絡人:曹 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連絡人:鐘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連絡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電話:(00853) 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 28701076
(五)填報志願
1、閩南師範大學代碼10402
2、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二、招生專業與招生人數
招生專業詳見《閩南師範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和《閩南師範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2017年招收港澳臺研究生不使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各專業招生人數不限。
三、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各專業初試科目,請查閱我校2017年面向港澳臺海外地區招收研究生專業目錄。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碩士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博士生初試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參加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內容、方式由我校由我校另行通知。
(二)初試地點、時間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
2017年4月8日至9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複試、地點、時間
複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資訊、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推薦信由考生在複試時直接遞交招生單位。
複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及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
考生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實施。
地 點:閩南師範大學
時 間:2017年5月30日之前
具體時間、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
四、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評核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錄取通知書於2017年7月1日前由我校寄發考生本人。
五、入學
新生於2017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學習期間住宿與內地研究生同樣安排,住宿標準及住宿費用與內地研究生相同。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制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兼讀制碩士生或兼讀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七、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獎學金
我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一樣可參評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九、學費
2017年攻讀閩南師範大學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
類別 |
全日制 |
兼讀制 |
備 注 |
博士研究生 |
10000元(人民幣)/年 |
博士、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均為暫定標準,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
|
|
碩士研究生 |
8000元(人民幣)/年 |
十、聯繫和查詢方式
單位代碼:10402
單位名稱:閩南師範大學
聯繫部門:閩南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縣前直街36號
郵遞區號: 363000
聯繫電話:0596-2527801
連絡人:胡老師 張老師
傳 真:0596-2527801
E-mail:@***.cn
閩南師範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
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代碼及名稱 |
專業代碼及名稱 |
研究方向 |
指導教師 |
考試科目 |
備註 |
001 |
05010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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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閩南文獻與海疆文化
|
陳慶元 |
101英語 201中國文化概論 301中國文學史與文獻選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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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閩台家族社會與文化
|
陳支平 |
101英語 201中國文化概論 302中國通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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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閩南方言文化 |
馬重奇 |
101英語 201中國文化概論 303閩台方言與漢語音韻選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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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閩南民間信仰
|
林國平 |
101英語 201中國文化概論 302中國通史 |
|
參考書目:
101英語:相當大學英語六級水準,各種版本均可。
201中國文化概論:《中國文化概論》(修訂版),張岱年、方克立主編,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01 閩台方言與漢語言韻選讀:《閩台方言的源流與嬗變》馬重奇,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7月版;《閩台閩南方言韻書比較研究》馬重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9月版;《漢語音韻》王力,中華書局1991年10月版;《音韻學教程》唐作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8月版
302中國通史:《中國古代史》上下冊,朱紹侯主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中國史綱要》,翦伯贊,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03中國文學史與文獻選讀:《中國文學史》袁行霈主編,高教出版社1999年以來各種版本均可;《古代漢語》王力主編,中華書局1990年版或各重印本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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