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闽南理工学院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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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6日23:22 闽南理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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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指标性质
本科、专升本、专科、高职单招的招生指标均为国家计划内指标。
2、招生对象
本科:以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专升本考生。我院专科毕业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我院优先录取,近几年我院专科毕业生考入本院专升本通过率一直较高。
专科:以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高职单招”考试的,应届毕业于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的合格考生。
3、学制
本科:学制四年;专升本:学制二年;专科:学制三年。
4、毕业与学位
本科: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闽南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专科: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闽南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5、录取政策
本科:根据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对我院招生照顾政策,凡填报我院A志愿的福建籍考生含艺术类(在生源未满的情况下)可照顾20分录取。其它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其省级招生委员会(考试院)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专科:福建籍的考生可享受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对我院录取分数的照顾政策。其它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其省级招生委员会(考试院)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为确保被我院录取,欢迎广大考生提前来院来电登记。招生咨询热线:0595-83677777、0595-86877777、83999998
6、奖学金与助学金
品学兼优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和评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闽南理工学院校级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此外,学有余力的学生还可以在校内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院为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收费
执行福建省物价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本科:理工类15500元/年、文史类14500元/年(其中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15500元/年)、艺术类16000元/年。专科:(含高职单招)理工类8500元/年、文史类7500元/年(其中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8500元/年)。住宿费:1400-1800元/年。
传真:0595-88916333 邮编:362700
学院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风景区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办
学院网址:http://www.***
原标题:2017年闽南理工学院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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