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依据《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和《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财经商贸分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综合评价方式
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的”进行综合评价。
1、学业水平占综合评价的150分。
2、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适应性)根据相关证书等审核确定,占综合评价的100分。
(1)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2)各种获奖证书原件。
3、综合素质评价,占综合评价的50分。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分专业参加面试考核。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记零分,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构成: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10分)+面试40分。
4、初审合格条件
(1)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三者须齐全,缺一项者为不合格;
(2)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有D等者不合格;
(3)经审核考试成绩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者为不合格。
三、综合评价计分细则
1、学业水平(占150分)
(1)高中生学业水平(1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以毕业学校提供会考成绩证明为依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折算成绩。(测算方式: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乘以1.5=学业水平;分数等级的折算:A记90分、B记80分、C记70分、D记50分)
(2)三校生学业水平(150分):以毕业学校提供的主干课学业成绩证明为依据进行成绩折算。(测算方式: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乘以1.5=学业水平)
2、综合素质评价(占50分)
综合素质(50分):以毕业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10分)和考生现场面试得分(4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测算方式: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乘以20%+考生现场面试得分=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现场面试主要包括仪容仪表(10分)、语言表达(10分)、专业认知(15分)、特长(5分)等内容现场评分。
3、职业适应性(高中生)或职业技能水平(三校生)(占100分)
(1)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者,计100分;在县(区)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者计80分,获得二等奖者计70分,获得三等奖者计60分,其他计50分。
(2)证书加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含其他技能等级证书)者加10分。
(3)普通高中生基础分为50分,各种获奖证书比照(1)的约定加分。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请表收缴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7时,初审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
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3)面试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120号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兰州市商业学校北校区)】
电话:0931-2335692 2336400
郑娟明
乘车路线:乘2、6、35、105、109、118、134路公共汽车到长征剧院站下车即到
五、录取
1、录取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按计划择优录取。
2、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经面试合格直接录取。
3、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按照报考人数比例择优录取。
4、学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在各分院网站公布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接收社会监督。
六、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综合评价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姜 旗
副组长:朱关勇 祁明亮 王立宏 蔡学延
成 员: 陈建菊 赵顺文 高凌燕 郭树俨 闫学春 徐书魁刘 鑫 郑娟明 李怡燕 李新燕
2、纪检监督负责人:祁明亮0931-2325551
3、安全保卫负责人:周厚凯
市商业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本次综合评价面试全程安全保卫工作。所有考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安排,保证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咨询电话:0931-2336400
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和监督。
七、本解释权归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