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及《考试规则》。
2、考生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原件于2017年6月17日09:30-16:00,到特殊教育学院A栋四楼会议室(A408)接受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7年06月18日 全天 |
上午 |
语文:08:30~10:00 数学:10:30~12:00 |
下午 |
素描:13:00~14:00 色彩:14: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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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本科13:00开始、专科15:30开始 |
4、6月18日上午8:00,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引导人员引导进入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规定的路线离开考场,并自觉维护秩序。
5、资格确认和考试期间,考生要注意安全和饮食卫生,务必就近安排住宿。考生考试前30分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场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并按缺考处理。请各位考生一定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6、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和《准考证》。
7、专业考试考生应自备画具(画板或画夹、画架、小水桶、颜料、画笔与毛巾等),其中:画板或画夹的尺寸不能大于4开画纸规格;画板或画夹上不得有任何图案及资料;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画稿、杂志和各种通讯工具、数码照相机、MP3或MP4等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携带进入考场。对于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且又未搁置在指定位置而出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考点办公室将报请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予以处理。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对考试违纪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在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规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色彩》考试时请考生自带一条具有吸水功能的毛巾,在色彩科目开考前,考生应自行到监考人员告知的取水地点取水备考。特别注意不要将颜料、水洒在考场地板和墙壁上,爱护考室内的各类物品。考试结束时,请考生自觉将未用完的水和颜料倒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11、考场设在校内行知楼五楼,具体如下:
考场分布图(行知楼五楼)
1、文化、专业考场分布图
桂花广场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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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
学生候考场一 (行知楼526) |
学生候考场二 (行知楼527) |
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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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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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 |
过道 |
医务室 (教师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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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美术 第一考场 (行知楼502) 考号:17020001―17020022 |
过道 |
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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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笔试 第一考场 (行知楼523) 考号:17020001―17020022 |
初中笔试 第二考场 (行知楼524) 考号:17020023―17020044 |
初中美术 第二考场 (行知楼503) 考号:17020023―17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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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笔试 第三考场 (行知楼521) 考号:17020045―17020066 |
初中笔试 第四考场 (行知楼522) 考号:17020067―17020088 |
初中美术 第三考场 考号:17020045―17020066 |
初中美术 第四考场 考号:17020067―1702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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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笔试 第五考场 (行知楼519) 考号:17020089―17020109 |
高中笔试 第六考场 考号:17010001―17010012 |
初中美术 第五考场 (行知楼506) 考号:17020089―17020109 |
备用考场 (行知楼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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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考场 (行知楼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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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办公室 (行知楼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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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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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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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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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家长 休息室一 (行知楼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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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家长 休息室二 (行知楼512) |
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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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 |
后门 |
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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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分布图(行知楼五楼)
2、面试考场分布图
桂花广场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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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
学生候考场一 (行知楼526) |
学生候考场二 (行知楼527) |
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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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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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 |
过道 |
医务室 (教师休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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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道 |
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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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面试 第一考场 (行知楼523) 考号:17020001―17020014 |
初中面试 第二考场 (行知楼524) 考号:17020015―1702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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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面试 第三考场 (行知楼521) 考号:17020029―17020042 |
初中面试 第四考场 (行知楼522) 考号:17020043―170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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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面试 第五考场 (行知楼519) 考号:17020057―17020070 |
初中面试 第六考场 考号:17020071―170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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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面试 第七考场 考号:17020084―17020096 |
初中面试 第八考场 考号:17020097―170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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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办公室 (行知楼515) |
高中面试 第九考场 考号:17010001―17010012 |
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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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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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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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家长 休息室一 (行知楼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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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家长 休息室二 (行知楼512) |
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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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 |
后门 |
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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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文化考试除2B铅笔、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专业考试除画板、画架、画笔、颜料等规定的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如书包、书籍、画册、报纸、纸张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或在贴有条形码(考生姓名等信息填写区)等信息的一面作画。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作画的画面大小应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覆盖条形码(考生姓名等信息填写区),也不能在试卷的任何地方留有带个人特征的有关信息。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纸)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独立思考、独立答卷、独立作画,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在色彩科目开考前,应自行到监考人员告知的取水地点取水备考,并带上具有吸水功能的毛巾。考试中考生不能让颜料和水污损地板和墙壁,在考试结束时,应自觉将未用完的颜料和水倒入考务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对于有意造成地板、墙壁的人为污损的情况,考务办公室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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