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名参加2017年辽宁省高职对口升学考试“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四个专业的考生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一、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校本部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西校区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联 系 电 话:0416-4673237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
报考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专业综合课 (理论测试) |
护理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
7月8日9:00-11:30 |
校本部第三教学楼 |
专业综合课 (职业技能测试) |
护理学 |
开始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校本部第四教学楼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7月8日13:30开始 |
西校区基础楼 |
动物医学 |
7月8日13:30开始 |
西校区兽医楼 |
动物科学 |
7月8日13:30开始 |
西校区畜牧楼 |
三、专业综合课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30日-7月9日,考生可登录锦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务系统(网址:http://jckszx.***.cn/zsb/index.php),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职业技能测试:
1.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各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候考室备考,参加技能测试操作部分考试。
2.候考学生不得离开指定的候考室,操作考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透露考试内容。
3、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须按专业实践课着装要求,规范着装。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备考。
五、考生守则:
1、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把两证放在桌子右上角备查。
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入场,除铅笔、黑色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须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及其他用品等。
5、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对讲机)、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7、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所有答案必须答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无效;不准在试卷和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8、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考场内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考生保持考场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12、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建议所有在锦州医科大学考点参加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提前到校熟悉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