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管理,明确办理程序,依据《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经我校统一录取、尚未进行学籍注册工作的,该年度所有新生;
2.因出国留学、健康原因、从军入伍等情况,确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
二、申请时间
从新生入学报到之日起,至学籍注册工作结束前(
9月 30日
)申请有效。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准备相关材料
个人申请一份(内容应包括:个人信息,申请原因,学生及其监护人手写签名,以及可即时取得联系的固定或移动电话号码等信息)、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留学需提供个人护照及留学所在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健康原因需提供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疗诊断报告及我院卫生所体检诊断意见复印件;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提交征兵部门提供的《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入伍通知书》及相关公函办理。
2.下载并由学生本人填写《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二)院系审核
1.学生备齐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
2.院系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院系盖公章。
(三)学院办理
1.院系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至招生就业处。
2.学院审批后,由教务处为学生开据《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学生需按要求持通知书恢复报到入学。
3.学生(除入伍参军外)务必于次年6月提出相关复/退学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籍管理
1.学生报到后编入原录取专业相应学年管理。
2.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
2017年7月制订
原标题:2017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