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资格线
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8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因录取资格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且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执行。
2.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级差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1志愿、专业2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专业2志愿、专业3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