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实行职责,不得捣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合的秩序。
二、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参加考试: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可配调换芯),铅笔、画笔、颜料、铅笔刀、橡皮擦、透明胶带、双面润滑的画板等绘画及帮助工具。考生禁止携带凹凸不平或有图案的画板进入考场;禁止携带文字、图片资料进入考场;制止携带拥有存储、发送或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吸收器、发射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装备等)进入考场。开考前,考生必需主动将禁带物品放在考场外或考场内与考生隔离的集中指定位置。
三、考生须凭准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加入考试。须主动接收监考员按划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讨。
四、素描、色彩科目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平安检查和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六、素描、速写科目两科连场考试,素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能够交卷但不得离场,速写科目不得提前交卷;色彩科目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四周勾留或交谈。
七、试(答)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准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答)卷。
八、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九、领到试(答)卷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和所在考区等(不准用铅笔填写,未经同意不准涂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成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确因填写过错需要修改须举手示意,经该考场两位监考老师核对并在存根联和考场情形记载单上备注签字后生效。
十、考生须在试(答)卷规定的处所答题并注意卷面整洁。不准在卷面做任何标志,不准喷用定型液。
十一、在考场内须坚持宁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窃窃私语、瞻前顾后、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交流试(答)卷,不准帮人改画作画,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答)卷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停止信号发出后,考生应马上停笔,全部起立,等待监考员依序核查收齐试(答)卷。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矩,不遵从考试工作职员治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如组织作弊者、代考或请人代考者),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