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7]6号)、《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7〕19号)和 《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公告》文件的精神,经我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2017年“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我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录取原则:
1、统招入学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2、“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我院的总成绩录取分数线和省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3、分专业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因未达专业低控制线而未录满的名额由学院调剂处理;
4、报考公安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的考生同时需要符合江西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报考条件(招警的体能条件、政治条件等);
5、身体健康;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录取不占原招生计划名额。
二、各专业报考考生的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人) |
报名考生数(人) |
备注 |
法学 |
10 |
65 |
普通专业 |
侦查学 |
10 |
80 |
公安专业 |
治安学 |
10 |
78(含退役士兵2人) |
公安专业 |
刑事科学技术 |
10 |
15 |
公安专业 |
总数 |
40 |
238 |
|
三、录取专业及其控制分数线:
专业 |
总成绩控制线(分) |
英语成绩低控制线(分) |
录取人数 |
法学 |
186.5 |
50 |
10 |
侦查学 |
156.5 |
50 |
12 |
治安学 |
163 |
50 |
10 |
刑事科学技术 |
132 |
50 |
8 |
四、录取程序
1、按照录取原则及各专业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我院官网中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在校园公告栏中查询。
2、学费缴费方式:录取考生于7月6日-7日到我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缴费,缴费请刷银行卡。学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
专 业 |
学 费 |
住宿费 |
教材费 |
小 计 |
侦查学 |
3795 |
1000 |
350 |
5145 |
治安学 |
刑事科学技术 |
4255 |
1000 |
350 |
5605 |
法学 |
3795 |
1000 |
350 |
5145 |
3、预录取考生于7月6日-7日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办理录取手续。办理录取手续流程为:
①教务处签订《协议书》、上交《就业报到证》→②凭协议书及身份证至财资处缴费→③凭收费凭据到教务处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可在我院官网“校园公告栏”下载、打印“专升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无异议者,签订《协议书》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和专科毕业证书编号,将两份《协议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不签订协议书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江西警察学院办公楼(二)315室。邮编:330100,电话:0791-88673039。
4、我院根据签订《协议书》预录考生提供的地址邮寄《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5、录取考生凭《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报到,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报到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
附件1:江西警察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预录名单
附件2: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协议书
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七年七月三日
原标题: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