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流程:面试→体检→政审→单招或注册入学(含中职注册入学)→录取 高校基本情况: 院校代码:1772 高校全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昆山办学点 办学类型:市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昆山市娄苑路169号 单独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须经过我院航空专业面试合格。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单招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中旬)。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经我院航空专业面试、体检通过后)登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4.每个考生可以填报我院本简章所列航空定向就业相关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特别提醒:为确保录取,请注明专业服从调剂)。 三、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文化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考试时间和地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测试时间和考点。 四、免考与加分政策 申请免考和加分的考生请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免试和加分条件 。 高考后注册入学流程 一、注册条件:凡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录取批次录取(含文理和艺体),且参加过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对测试的成绩没有要求),通过我院航空专业面试 /体检合格,均可申请参加我院注册入学。 二、注册入学时间: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6日起,注册入学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我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等相关信息。在高职(专科)统招录取批次结束后(8月中旬)进行申报,凡符合我院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航空专业面试、体检合格),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填报我院本简章所列相关专业(航空定向就业),请注明专业服从调剂。凡被我院审核通过的预录取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院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我院及专业,注册完成。开学报到时学院给予调剂到航空定向就业相关专业学习。具体注册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进行。 中职注册入学 一、注册条件 1.通过我院航空专业面试合格,符合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或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中职注册入学报名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身体健康的中等职业学校 (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 )应、往届毕业生。 (2)报名专业与考生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对口,相同或相近。 2.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体检工作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时间:2017年中职注册入学考生报名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一般是1月初),与对口单招考生同时报名。中职注册入学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一般是6月初)进行。 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航空定向就业)相关专业(特别提醒:为确保录取,考生也可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填报我院其它对口或相同、相近专业,并注明专业服从调剂),开学报到时学院给予调剂到航空定向就业相关专业学习。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中职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试取得成绩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6)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昆山办学点2017年高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科目组代码 | 科目组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0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11 | 建筑 | 三年 | 5300 | | 0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3 | 机电一体化 | | 5300 | | 0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4 | 电子电工 | | 5300 | | 0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3 | 汽车 | | 5300 | | 0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 | 计算机 | | 5300 | | 06 | 动漫制作技术 | 15 | 计算机应用 | | 5300 | | 07 | 会计 | 18 | 财会 | | 4700+11000 | 航空定向就业 | 08 | 物流管理 | 19 | 市场营销 | | 4700+11000 | 航空定向就业 |
注: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昆山办学点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2.注册入学计划与普通高考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
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特别提醒:为确保录取,本简章所列各种录取方式请考生认真对待,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招办联系咨询。电话:0512-55003588 QQ: 想提前确保录取的考生,请致电招生处刘老师: |
附 我校学生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 序号 | 奖项名称 | 等级 | 奖助对象 | 奖助标准 | 1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级 | 根据国家公布的“奖励条件”执行 | 8000元/人?学年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级 | 根据国家公布的“奖励条件”执行 | 5000元/人?学年 | 3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级 | 根据国家公布的“奖励条件”执行 | 3000元/人?学年 | 4 | 特困生求职补贴 | 国家级 | 特困毕业生 | 2000元/人?学年 | 5 | 校级优秀学生奖 | 校级 | 学年均分80分、表现优秀的学生 | 800元/人?学年 | 6 | 校级单项奖学金 | 校级 | 单项表现优秀的学生 | 500元/人?学年 | 7 | 航空专业奖学金 | 专业级 | 航空专业表现优秀的在校生 | 1000-1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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