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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2017年03月29日20:16  江苏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参加复试人数

招生计划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

全日制

16

13

 

音乐(艺术硕士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3

35

 

音乐(学科教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

2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

备注

4月1日

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核合格后,到学院报到。

资格审核地点:泉山校区

8#—100D(8:30—17:30)

报到地点:音乐学院24号楼138(研究生办公室)

4月2日

复试阶段笔试科目(专业课)

考试(9:00—11:30)

8#—J101(学生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前按专业方向排队)

4月3号

1.各专业点考生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面  试)(23#—302A)

点名时间:7:30

面试时间:8:30

不提供伴奏,请考生自带伴奏

 

三、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 42日9:00点开始;

  2.笔试地点:泉山校区8#—J101

 

四、面试地点及程序

面试地点: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23楼(音乐学院)

1.音乐(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35101(01—07)方向:

马可音乐厅

2.音乐学专业、专业代码(130200)方向(01—04)、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代码(045111):23号楼305B多媒体教室

舞蹈教学:23号楼203B舞蹈教室

3.外语口语:23号楼302A

4.候考地点:23号楼101A,102A

5.家长等候地点:23号楼一楼贵宾接待室

面试程序:

1.4月2日上午7:30分,考生在马可音乐厅门前集中,宣读面试规则和面试要求。

2.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考生在23号楼101A,102A室等候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

 

六、总分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

1.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 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泉山校区23号楼(音乐学院)101A,102A室等侯,服从管理。

3. 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83403691,电子信箱:@***。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7年3月29

 


原标题: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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