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参加复试人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学科教学(美术) |
全日制 |
2 |
4 |
|
美术学 |
全日制 |
9 |
9 |
|
设计学 |
全日制 |
2 |
1 |
|
美术 |
全日制 |
21 |
24 |
|
艺术设计 |
全日制 |
22 |
21 |
|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4月1日 |
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楼100D 美术学院报到地点: 22#225 报到时间:8:30-17:00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
4月2日 |
专业笔试(时间:3小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考试) |
绘画、设计工具自备 8:00-11:00 |
4月 3日 |
各专业点考生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
早上7:50,分专业在美院22#411、421室侯考 |
三、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 4月2日 8点-11点;
2.笔试地点:泉山校区美术学院22号楼。
复试科目为F76书法创作、F77专业论文、F100专业设计的考生笔试地点: 22#635;
复试科目为F75专业写生的考生笔试地点:22#631(树木写生在泉山校区重点实验室门前)。
四、面试地点及程序
专业名称 |
综合面试地点 |
候考地点 |
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
美术学、美术、学科教学(美术) |
22#-225 |
22#-411 |
22#215 |
设计学、艺术设计 |
22#-239 |
22#-421 |
1.4月3日上午7点50分,考生分别在22#411、421集合,宣读面试规则;
2.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美术学、美术、学科教学(美术)专业考生在22#411,设计学、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22#421教室等候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
六、总分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共计满分3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2. 凡有下列任一项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2#411室、421室等侯,服从管理;
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4. 未尽事宜以《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500490,电子信箱:msxy。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7年3月29日
原标题: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