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2017年03月29日20:19  江苏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参加复试人数

招生计划

备注

教育学原理

全日制

4

3

 

课程与教学论

全日制

11

9

 

学前教育学

全日制

7

6

 

高等教育学

全日制

7

5

 

职业技术教育学

全日制

1

1

 

基础心理学

全日制

11

7

 

公共管理

全日制

6

5

 

小学教育

全日制

31

27

其中包括与淮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6名

小学教育

非全日制

1

1

 

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

6

5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

备注

4月1日

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楼100D

教育科学学院报到地点:

13号楼207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4月2日开始

专业复试(笔试、面试)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三、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4月2日上午9点

2.笔试地点:

1)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泉山校区17号楼201;

2)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小学教育(全日制、非全日制),泉山校区17号楼202;

3)基础心理学、公共管理、教育管理17号楼203.

四、面试地点及程序

1.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100A室;

2.  4月3日上午7:30,考生在17号楼100A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

3.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考生等候面试。

4. 面试分组:

第一组17#101:高等教育学、公共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管理

第二组17#103: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

第三组17#104:基础心理学

第四组17#106:小学教育 (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给分。

六、总分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

1.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 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00A室等侯,服从管理;

3. 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83403037,电子信箱:@***。

 

 


原标题: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研究生 师范 研究生 录取情况 复试 硕士
手机版: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