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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2017年03月29日20:20  江苏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参加复试人数

招生计划

备注

法学

全日制

8

5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0

14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13

9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

备注

4月1日

考生以及加试合格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楼100D

法学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17#607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4月2日

专业复试(笔试)

 

4月3日

专业复试(面试)

 

三、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 4月 2日 8:30-11:00;

    2.笔试地点:

               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104室

               法律(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105室

               法律(非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106室

四、面试地点及程序

1.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

   法学、法律(非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302室;

 法律(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304室

2. 4月3日上午8点,法学、法律(非法学)考生在17号楼301室集中,法律(法学)考生在303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

3.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法学、法律(非法学)考生在301室等候面试;法律(法学)考生在303室等候面试。

4.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在17号楼305室。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

六、总分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满分500分,无论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还是调剂生源均以该生的实际初试成绩为计算根据。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满分320分。

2.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3.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面试满分20分。

  (三)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 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教室等侯,服从管理;

3. 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83403272,电子信箱:jsnufaxueyuan@***

 

 


原标题: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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