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
学院文件
苏联院研〔2017〕1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分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7﹞19号)精神,我院共有19个项目被确定为2017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附件1),其中重点项目1项,基金项目10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8项,现就项目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有关分院要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相关分院要按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助经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专题项目,相关分院要按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资助经费。
三、各项目组要以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为基础,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重点项目于9月5日前、其他项目于9月25日前报至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其中,“所在学校及部门”一律填“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联系电话”填项目负责人手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中,请分院填写配套经费,并由分院盖章。
《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学校社科管理部门意见”盖分院章,纸质稿一式3份报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各项目组应尽快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将开题报告和实施方案初稿(电子稿)上报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学院将于10月份组织专家进行开题论证,开题论证具体事务由各分院与学院协商一致进行安排。开题论证后两周内,各分院科研管理部门应将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开题论证意见表(附件5)纸质稿及电子稿报至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钱文琴,联系电话:025-83335112,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9号楼509室,邮编:210024,电子邮箱:@***。
附件:1.2017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题论证意见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29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7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