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7年度浦口区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指南及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浦口区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主体应为浦口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浦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2)《浦口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3)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无审计报告可上传验资报告); (5)符合申报总体要求与具体专项指南特定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6)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五份,按要求签章齐备,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 5、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7:00(周三)。 科技处电话:68172886 电子邮箱:jsjkkjc@***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浦口区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浦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浦口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