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吉首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为做好2017 年研招复试工作,学院按学校工作要求组建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负责复试的全盘工作,组员负责研究生的专业面试、外语测试与政治审查,秘书负责复试内容的书面记录与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复试工作小组下设四个分组具体开展学院复试工作:
(一)外语复试小组
考核内容: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外语口语的能力以及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 分钟。(二)专业面试小组
考核内容:全面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的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 分钟,专业笔试和专业加试时间为2 小时。
(三)政治考核小组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团队精神以及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 分钟。(四)后勤服务与联络组组长:杨秋莲
成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全体人员职责:负责复试工作的后勤与联络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遗失的报到时说明);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高校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籍部门开具的预计在6 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和应届本科生,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委员会或高校开具的能在6 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
④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复印件。
⑥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参考格式见附件;
⑦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学习至少一年的证明,并与学院签署在校学习至少一年的协议。若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将不予复试录取。(学习证明从文学院网站下载)
双少生除上述①-⑥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户口所在地的民族委员会开具的民族成分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
明;
②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少数民族应届生还需开具就业意向证明);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复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以学院规定的为准。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3)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5)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四、复试时间、项目及程序安排
(一)复试时间:3 月30 日至3 月31 日
1、复试报到与体检时间:3月 30日 8:30—17:00
2、外语能力测试:3月 31日 8:20---13:30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3月 31日 8:20---13:30
4、专业笔试:3月 31日 15:00—17:00
5、专业加试:3月 31日 18:30—22:30
(二)复试项目
1、专业课笔试
2、面试
(三)复试程序安排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备注 |
| | | | |
| | | 报到地点: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
| | | (第一教学楼1225办公室) | |
| 报到、体检、资格 | | |
| | | 体检:体检由校医院组织,费用 | |
3月30日8:30—17:00 | 审查、缴费、领取 | | |
| | | 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前往。 | |
(星期四) | 复试通知单、心理 | | |
| | | 心理测试:按心理中心下发的 | |
| | 普查 | | |
| | | 《2017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 | 其他相关要求参见研究生处网 |
| | | |
| | | 注意事项》施行。 | 站《吉首大学2017年研究生复 |
| | | |
| | | |
3月31日8:00—8:10 | | | 文学院沈从文研究所 | 试须知》) |
| | 抽签候考 | | |
(星期五) | | | (第一教学楼一楼) | 政审表见《吉首大学2017年研 |
| | | | |
| | | 1.专业面试地点: | 究生复试须知》 |
| | | 影视鉴赏室 | |
| 1. | 专业面试 | (第一教学楼一楼) | |
| | |
| | | 2.外语能力测试地点: | |
3月31日8:20—13:30 | 2. | 外语能力测试 | 文学院中文之家 | |
(星期五) | 3. | 政治考核面试 | (第一栋教学楼1229会议室) | |
3.政治考核面试地点: | |
| | | 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第一 | |
| | | 教学楼1221办公室) | |
| | | | |
3月31日15:00—17:00 | | | 考试科目见研究生处《2017年 |
| 专业笔试 |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 |
(星期五) | | |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 | |
3月31日18:30—22:30 | | 中文之家 | 加试科目见《2017年硕士研究 |
| 专业加试 | | |
(星期五) | | (第一栋教学楼1229会议室) | 生招生简章》 |
| | | |
| 提交硕士研究生复 | | |
4月1日 | 试登记表和拟录取 | | |
(星期六) | 硕士研究生情况汇 | | |
| 总表 | | |
| | | |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 3月 21日
原标题:2017年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