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招生简章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村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经研究决定,依托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继续面向全市农村党员干部招收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村务管理方向)学员,进行学历教育。根据市委组织部对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学生培养的要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面向农村基层,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行为规范、“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基层干部、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服务人才和致富带头人,使学员全面实现党性修养、执政能力、致富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四个提高”,成为执政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可塑性强的新一代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条件和数量
1、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全市村“两委”成员、村级组织干部、其他村党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负责人、科技致富能手、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农村复退军人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村“两委”成员。
2、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集体,扎根农村,真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发展潜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应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或具有农广校、农函大等各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现任村“两委”成员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中名列所在乡镇(街道)前10名村的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高中(中专)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务农、务工或经商等生活阅历。
(4)非注册学籍的高、中职学校学生。
(5)直系兄弟(姐妹)、夫妻不得同时报考;已经毕业或正在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上学学员的父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夫妻不得报考,如出现以上情况,入学后一经查出退回原籍。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没有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不得有纹身等情况。
3、招生数量
拟招生300人,其中,村“两委”成员占招生总数的80%左右。
三、办学形式
学员实行定向招生,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集中学习,集中授课学习的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农村忙闲时节灵活安排,学制3年,在校学习2年,岗位实训1年。
四、课程设置
按照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及济宁农村干部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本着通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用技能相结合、好听管用的原则,设置相应课程。课程分为党建村务管理、创业经济管理、现代农业、素质提升四大板块,主要课程有乡村领导实务、村镇社区规划与管理、农村政策法规、应用文写作、农村干部管理沟通、农村创业与项目选择、农村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策略、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农村环境保护与新能源利用、农作物生产与经营、畜牧产业化策划与经营、园林园艺产业化策划与经营等课程。
五、培养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每人学费4000元,其中,市财政、市管党费承担3000元,县(市、区)承担1000元。学员个人负担书费、生活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普通在校生待遇,村干部在校期间原有的政治经济待遇不变。
六、有关待遇
学员修满学分,颁发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中专毕业证书。
学员入学后,符合2018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农村干部学院)全日制大专学历学员单独招生条件的,根据省教育厅单独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录取为全日制大专学历学员,学费由济宁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分级承担。同时,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全国或参加中国农业大学现代,通过学习或学习,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教育专(本)科毕业证书,费用自理。
七、报考程序
1、报名。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4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并填写《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考生登记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报考人员信息逐人逐项进行核实,对报考资格认真审查把关,同时征求纪检、信访、卫计、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审查把关后,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登记表和统计表(一式二份)、考生政审表及考生照片统一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31日。
2、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落实考务工作,考生在所在县(市、区)考点考试(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考生在任城区考点考试,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在嘉祥县考点考试)。各考点不得设大考场,每考场多30名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课基础知识和“三农”工作基本政策、村级事务基本知识。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加10分、5分录取(兼职的按村党组织书记加分),考试时间为8月5日上午9:00-11:30。
3、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分配给本地的拟招生人数,由市委组织部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分为实地考察和组织面谈两种形式。
4、确定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数量,按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体检。8月18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结果、考生政审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6、确定录取人员。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影响录取的情况下,发放录取通知书。
7、学员入学。被录取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现任村“两委”成员,入学时不转党、团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团委出具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信,参加学校党、团组织活动;其他人员,入学时转党、团组织关系。所有学员均不迁移户籍。学员入学时,与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签订就读协议。
咨询电话: 2032578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17年7月3日
原标题:2017年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