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在广东省的普通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人,录取成绩高分418.8分,低分378.8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广东省的普通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20人,录取成绩高分459.9.9分,低分434.9分,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河南省的艺术(美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6人,投档成绩高分228分,低分198分,录取成绩高分435分,低390.8分;艺术(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投档成绩高分380分,低分332分,录取成绩高分150分,低124分。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辽宁省的体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5人,录取成绩高分134.5分,低分128.5分,完成计划。
五、我院在内蒙古的普通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41人,录取成绩高分397分,低分329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原标题:2017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录取(广东省、河南省、辽宁省、内蒙古)工作简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