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在福建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5人,投档成绩高分336分,低分279分;专业课成绩高分230,低分208;录取成绩高分423.4分,低分380.8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贵州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考生32人,高分:485分,低分:469分。录取理科考生32人,高分:389分,低分:374分,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广西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理综合考生25人,文科高分:443.9分,低分:374.9分。理科高分:335.8分,低分:327.8分,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河南省的普通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考生18人,高分:392.1分,低分:375.1分,完成计划。
五、我院在黑龙江省的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美术类考生6人,投档成绩高分341分,低分245分;专业课成绩高分215,低分184;录取成绩高分394.8分,低分347分。录取编导类考生3人,投档成绩高分358,低分323;录取成绩高分249,低分244;完成计划。
六、我院在辽宁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3人,投档成绩高分434,低分325;录取成绩高分181.5,低分155.2;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原标题:2017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录取(福建、贵州、广西、河南、黑龙江、辽宁)工作简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