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在浙江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考生10人,文化课高分465分,低分459分;专业课成绩高分63,低分50;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浙江省的普通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理综合考生80人,高分:550分,低分:480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