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体科字[2016]196号)、《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及《井冈山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考生实际,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了我校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低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50分(满分100分);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同时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实际情况先划定我校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后,再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学校结合学校和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5. 足球项目守门员与非守门员的录取比例不超过1:2,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排球项目自由人与非自由人的录取比例不超过1:2,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温馨提示
根据学校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我校于4月27-28日在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现场采集、确认信息及体育专项准考证打印。4月29-30日在井冈山大学田径场、体训馆进行专业测试。请各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自带与比赛相关的随身用的器材、护具等(跑鞋要求短钉)。如有疑问,请于4月27日前向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咨询。
办公地点:井冈山大学第6教学楼二楼招生科
电话:0796-8110322
电子邮件:juzjc-zs@***
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