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考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8号教学楼。
2.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原件,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前来候考,过时不候;在候考中,点名三次未到者,视为弃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将视同弃考,并予以公示。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携带照相、摄像、录音器材入场,如有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 我校采取电脑随机编组入场,考生入场侯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点名未到者将取消入场考试资格;编组入场后,务必听从带队老师安排,不得随意调换顺序,不得擅自离队,如因擅自离队造成缺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管好随身物品,考场内为公共区域,个人物品丢失,我校概不负责。考试结束后,考生请勿在考场内逗留,按照带队老师指引迅速离场。
5.为确保公平,我校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现场推送成绩的方式进行,考生家长届时可关注我校招办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及时了解考生在考场中的考试进程和结果。
6.只安排有1个考场的学科,现场公布的考生原始成绩即为考生终成绩;安排有多个考场的学科,为保证成绩的客观公正性,我校将对考生原始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考试现场只公布考生考试原始成绩,终成绩将于6月13日公布。
7.重点提示: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中提供的专利、论文、学科竞赛证书等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现场接受专家复审,并签订承诺书(附件.docx,点击下载承诺书,并打印签字,考试时带入候考室交工作人员),请考生务必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未尽事宜请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63334、67863374、67863404、67862239
E-mail:zb@******.cn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原标题: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考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