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7年新生户籍迁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期间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但已从老家将户口迁出的新生,必须按照我校新生落户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能落户者,造成后果自负。
2、请新生辅导员将本班需要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收齐,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将户口信息登记汇总后,将电子表格与1寸彩色电子照片电子版(相片格式要求:白色背景,358×441,不超过50kb; 文件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每个行政班做成一个文件夹,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林慧敏老师邮箱(linhuimin@***.cn)。并于11月1日前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容不清晰的请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后面)、《黄山学院2017年新生户口迁入信息汇总表》(辅导员签字),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南区大学生事务中心保卫处窗口张宇发老师处。
3、新生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得再行迁入;对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