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侨大学
内地(普通高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资格
(一)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 学历学位条件: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时还未取得本科学历证书,需获得相当于中国大陆专科学历);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时还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需大学本科毕业);
(三)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一)招生类别
1.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
(二)报名方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时均可报名。
2.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 考生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华侨大学”。
4. 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
5.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6. 考生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报名费500元人民币。现场确认工作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三、考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应试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
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应试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二)考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初试时间为2017年4月8日、9日两天。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科目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2.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四、录取及报到入学
我校综合审查考生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体检结果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当年7月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学制2-3年,博士生学制3年。全日制硕士生或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出正常学制,非全日制硕士生或博士生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全日制研究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硕士生学费1.9万人民币/年(或依协议);博士生学费2.5万人民币/年(或依协议)。
(二)奖学金: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
博士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2.台湾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
博士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3.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8000元/人;
博士生:10000元/人。
4.香港校友会优学奖学金
评发对象:华侨大学在毕业二年内考入境内外大学研究生的香港学生;
硕士研究生10000港币/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
5.泉州慈善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
评发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香港学生。每年评选20人,资助额度2500港币/人。
七、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研发大楼611;
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086)0592-616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