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 英语 成绩 | 业务课(1、2) 成绩 | 总分 |
文科类 | 60 | 65 | 210 |
数量经济学、 理工类 | 48 | 60 | 185 |
注:文科类包括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可招生学科。
二、招生计划
2017年起,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下达,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调整使用。
各学院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相应的招生计划数,每名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为1人。首次分配后,各学院在招生计划仍有富余的情况下,有应届(或全日制辞职学习)生源的导师(新遴选、兼职导师除外)可以招收第2个博士生。每个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新遴选、兼职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应届(或全日制学习)硕士生源。
各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后,如学校招生计划仍有富余,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另行讨论确定分配方案。
三、复试事宜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0592-6167010 | 张老师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0595-22699970 | 唐老师 |
工商管理学院 | 企业管理 | 0595-22692651 | 李老师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0595-22699080 | 吴老师 |
经济与金融学院 | 数量经济学 | 0595-22690302 | 严老师 |
生物医学学院/分子药物研究院 | 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化工 | 0595-22690898 | 周老师 |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 机械工程 | 0592-6162595 | 周老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592-6162220 | 周老师 |
土木工程学院 | 结构工程 | 0592-6162707 | 陈老师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592-6162296 | 周老师 |
4月17日前,各学院将复试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核同意后网上公布,通知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并完成复试工作,并将复试名单(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研招办审核同意后网上公布;
5月10日前,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调档及协议签订;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或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以报考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为准)交至研招办,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2017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点击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证书原件:A.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C.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体检报告:考生可以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后的体检报告(表格可参考http://yjszs.***.cn/info/1031/1167.htm)交至复试所在学院;
5)复试费130元,由各学院自行决定是否收取;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