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校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湖南省内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口地为省内、毕业学校为省内),年龄不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条款。
二、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
三、招生人数
80人。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6日-7日8:20-17:00,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校大门北104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本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来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需交验、提交和填报的材料如下:
①考生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中学出具的品行鉴定书;
③学业中考成绩单(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读专业知情同意书;
⑤按时提交毕业证原件承诺书。
3、采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含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政治面貌、毕业学校、民族、报考专业、联系电话等。
五、考试和录取
(一)报考资格
1、报考考生必须是湖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能按时获取初中毕业证,年龄符合报考要求,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
2、中考单科成绩中有D等次(单科有排名前千分之一的,可抵消一个单科D等次成绩,证明材料由考生提供)或低于及格分数的,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日期:7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3、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各占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养,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心理健康状况。
(三)录取办法
1、笔试和面试总分为录取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前80名(两个录取专业原则上按1:1分配人数,考生需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笔试与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缴纳1000元学费以完成录取确认(报到时全额抵扣相关应缴纳费用),未按期缴纳学费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其他考生按成绩递补。
六、优惠政策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和奖助政策。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