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列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计划性质”为“直招士官生”。 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2017年高考志愿填报有效期内,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 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的办法,在 7月 10日前(若有变动,以军区、试点院校通知为准)按1:3比例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3.面试:招收部队和高职院校于 8月 10日前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4.录取:省级招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所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备注 1.定向培养士官教学、淘汰、毕业、入伍办理、任命和待遇可咨询我院招生办或查询我院招生网。 2.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同时填报我院高职(专科)普通批次第一志愿,专科提前批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录取到我院相关专业。 |